院长在线:
详细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,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,鼻等)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来源:药店智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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